事件评论|新《体育法》国家优先发展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战略的现实基础解读
- 时间:2023-01-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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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介绍
新《体育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法在修订过程中做出了重大创新和改革,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亮点之一便是将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置于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本法将原第三章“学校体育”修订为“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本章条款从7条扩充至15条,并在总则中新增第十条:“国家优先发展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坚持体育和教育融合,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体魄与人格并重,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首次提出了青少年和学校体育优先发展战略理论。
事件评论
与旧法笼统表述相比,新《体育法》首次明确了把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置于优先发展战略地位,这将为未来进一步保障学校体育与智育居于同等重要地位、助推“体教融合”产业经济增长、实现青少年身心全面发展提供了立法依据。由此可见,优先发展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战略的提出是基于我国当前的现实需要,笔者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基于我国教育现实纠偏的需要
在我国目前教育实践中,往往会出现学校、家庭与社会重视科学文化教育,而忽视对学生体质健康教育培养的问题。体育课被其他文化课挤占现象司空见惯,体育与健康课程课时与文化课课时比例相差悬殊,种种此类的现实偏颇使学校体育逐渐被边缘化。我国学校体育教育的资金投入和运动器材、运动场地建设也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问题。不同地区的学校受经济发展水平、教育理念的影响,在体育人力资源、投资资源、场地设施资源等方面的投入都存在差异。发展不充分主要表现于我国学校体育教育仍停留于体育运动规则和应试技能的简单传授,学生缺乏对于运动背后的理论性知识的理解。优先发展青少年体育,应当加强对学生体育健康、体育历史、运动习惯的制定与培养等方面知识的传授,帮助学生构建更加充分、科学的运动理念。
故而,基于对学校体育教育现实多方面问题的纠偏、满足未来国家建设对较高国民体质等方面的需求,必须协调好体育教育战略的价值取向,将青少年的发展需求放在首要地位,才能够真正地发挥好教育对培养全方位高素质人才的基础作用。而新修《体育法》第10条正是通过进一步把发展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的优先性进行明确化、制度化,为纠正我国当前教育状况中存在的偏倚智育的现实问题提供了解决途径与法律保障。
基于我国体育发展的问题导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体育承载着国家强盛、民族振兴的梦想。体育强则中国强,国运兴则体育兴。”如今,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国家和民众都更加注重体育促进身体健康的现实功能,而不再仅仅将“小而精”的竞技体育作为国家体育战略的主要方向。鉴于此,为了使体育运动更好地满足当代群众的个性化生活需求,有必要将群众体育提升到更重要的位置上来。群众体育的基础在于青少年体育,青少年体育的培养源于学校体育,青少年和学校体育优先发展战略是立足于我国当前体育发展阶段而言的,极具前瞻性和价值性的决策。
基于配合我国“双减”落地实施的制度价值
2021年7月,“双减”政策明确提出要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适当引进体育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自政策实施以来,全国大部分中小学践行“5+2”课后服务模式,将学校体育引入课后2小时服务项目中去,使学生有更多时间和机会接受体育、艺术、科技等非学科教育。而新修《体育法》优先发展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的制度性规定,就从立法层面明确了“双减”政策的突破口之一在于体育服务。学校体育优先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实必然会大大提升学校体育教育服务整体质量,改善教育资源,以满足学生每周课后2小时延时服务的新需求。因此,优先发展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制度与“双减”政策的衔接配合,对于实现“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教育目标具有举足轻重的指导意义。
基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体育消费市场发展水平的考量
国家优先发展青少年和学校体育蕴含激励我国体育产业蓬勃发展的经济价值。由于国家政策红利的持续导向,如《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意见》等文件的发布,体育及其相关产业达至风口;中国运动健儿在东京奥运会和北京冬奥会取得瞩目成绩点燃了整个社会对于体育运动的关注热情;再加之“街球文化”、体育直播、粉丝大数据等科技化浪潮的应用,使得中国体育产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活力生机。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进一步促进体育消费的行动计划2019-2020年》中指出,2020年国家体育消费总规模达1.5万亿元。依据全国14.1亿人口计算,人均体育消费金额为1063.8元,占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5.02%①,由此可见,我国体育产业经济效能潜力巨大。
新修《体育法》进一步明确优先发展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意味着国家将发展体育事业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的决心,与当前体育发展产业化、专业化、制度化方向契合,也将为我国未来经济建设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源不断的后备备军力量和更广阔的体育消费市场,助推中国体育成为未来国民经济乃至世界经济的发展支柱。
总结与思考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国家优先发展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战略不仅是新修《体育法》的重大创新和关键决策,更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优先发展青少年和学校体育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新时代儿童青年发展事业的高度重视,也彰显了学校体育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事业中无可替代的重要地位,明确了国家支持未来体育教育事业的坚定决心。
脚注:
①体育总局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体育消费的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https://www.sport.gov.cn/n315/n20001395/c20022045/content.html
参考文献:
[1]体育总局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体育消费的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https://www.sport.gov.cn/n315/n20001395/c20022045/content.html
[2]张良驯.青年优先发展的逻辑理路与实践路径[J]青年理论.2021(3):30-31
[3]骆秉全,兰馨,李开颖.首都城乡体育发展一体化研究[J].体育科学.2010(2):20-27
作者简介:
朱秋瑞,女,北京工业大学文法学部法律系研究生。研究方向:体育法学。
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体育法学网立场。
审校:董赛
编辑:董一凡
本文为“2022体育法律事件评论征集”活动来稿,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