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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体育改革、致力依法治体——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积极开展学术活动

  • 时间:2022-01-06 15:08
  •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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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时报讯(记者张晓娜) 近年来,伴随着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和法学学术日益繁荣,我国体育法学研究也日益活跃,体育法学组织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重要作用。成立于2005年的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指导下,组织引领体育法学工作者深入开展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法治实践、法律服务等活动。体育法学研究会组织机构逐步健全,会员队伍不断扩大,学术活动日渐活跃,研究成果的数量和质量都稳步提升。特别是在开启法治中国新时代和建设体育强国新征程中,体育法学学术发展和研究会工作同步取得了诸多新进展。

获得多方支持发展环境良好

体育法学研究是我国体育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体育总局重视体育法学研究会组织建设,加强工作指导,扶持和推动体育法学研究,在多个综合性和专项工作文件中对其提出明确要求,在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和决策咨询研究项目中设立多项体育法方面的选题,在体育立法、修法等法治工作中注重调动体育法学研究会、组织体育法学研究者发挥骨干作用。

中国法学会对于体育法学研究会组织建设、重要工作,对于体育法学学术研究、学科发展,不断加强领导和指导,给予多方面的支持帮助,并对体育法学研究会与地方研究会协同创新和扩大对外交流的做法与经验予以肯定和鼓励,积极推动体育法学研究会的特色化发展。

加强党建促进学术组织建设

体育法学研究会重视党建工作,遵照中国法学会党组织的部署和批复,研究会于2016年建立了党支部,以党建引领研究会工作。中国法学会十分关心研究会的组织建设,针对体育法学研究会实际情况于2015年提出了调整领导机构的具体要求,研究会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制度及时完成了领导机构届中调整。

据了解,我国最早发起和开展体育法学研究的人士,主要来自体育院校以及体育管理部门。在体育法学研究会搭建平台和扩大影响的作用下,越来越多的法学教师、律师以及行政、司法等部门工作人员加入体育法学研究行列,具有较好法学基础和实践阅历的研究者比例逐步扩大。加入体育法学研究会、参加体育法学学术活动和发表体育法研究成果的人员界别,呈现出多元化的鲜明特征。

目前,全国高等院校已建立20个体育法研究中心等学术机构,其中由综合性大学和法学院校建立的比重在不断加大。2019年,中国政法大学成立了实体化的体育法研究所,上海政法学院建立了体育法治研究院。多个体育和法学院校开设体育法学课程。在硕士和博士专业中设立体育法学方向的基础上,武汉大学法学院和清华大学法学院先后设立了体育法学博士点。

在体育法学研究会的推动下,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山东、广西建立了地方法学会所属的体育法学组织,陕西正在筹备建立中。江苏省体育科学学会建立了体育法专业委员会。北京、天津、河北、上海、南京、杭州等地律师协会成立了体育法相关的专业委员会。

直面体育现实问题注重应用

体育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愈益紧密,体育中各种法律现象和热点问题越来越引人注目,成为体育法学研究会贴近实际开展学术研究的重要动力,并使学术交流更为活跃。近年来,建设体育强国、深化体育改革、体育治理现代化、北京冬奥会、修改《体育法》等都被纳入研究会学术工作中,成为学术活动集中关注的主题。

在体育法学研究会的推动、指导下,早期建立的几个地方体育法学组织联合创办了环渤海体育法学论坛,自2012年起连续举办了8届,今年将举办第9届,其主办和参加范围早已超出了环渤海区域,发展为全国各地方体育法学组织的联合学术年会,并通过不断规范化和水平提升而成为我国体育法学学术活动的重要品牌。

近几年来,体育法学研究在逐步完善基础理论的同时,更多关注体育改革发展中的各种现实问题和制度建设,发表了多种形式的研究成果。研究会注意把握体育法学研究的应用性特色,使研究会及其研究活动及时贴近和密切结合实际工作。针对深化体育改革、发展体育产业、建构体育仲裁等形成的很多研究成果,积极助推了相关制度建设和法治进程。

北京冬奥会申办成功后,体育法学研究会积极参加冬奥法治工作,助力修改《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传播法治奥运理念,多次开办讲座,面向机关干部、律师、大学生等群体宣讲,在主流媒体上加大宣传力度,认真配合冬奥组委法律业务,大力开展冬奥法律课题研究,作出积极贡献。自2010年以来,国家体育总局就修改《体育法》组织了多次研究,其中,以体育法学研究会骨干会员为主的研究、起草团队,发挥了重要的智库作用。

学习借鉴中扩大中国影响

我国体育法学研究活动的兴起比起一些国家相对较晚,体育法学研究会成立后积极开展对外联系和交流,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方面,我国有关人员参加国际体育仲裁院、国际反兴奋剂机构和其他国际体育组织的法律事务,在积极发挥作用的同时,传播了中国依法治体和体育法学研究的成果与信息。另一方面,我国多个组织和单位在国内举办的国际性体育法学学术活动也越来越多。体育法学研究会还支持上海建立了国际体育仲裁院上海听证中心和举办国际体育仲裁论坛等活动。

举办和参加这些活动,开阔了我国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的视野,既从国外体育法治发展和研究中获得启迪,也逐步扩大了中国体育法学的国际影响力、话语权。

我国的体育法学研究及其研究会,无论在法学研究及其研究团体中,还是在体育学研究及其研究团体中,目前都是相对边缘的小学科和规模不大的小组织。经过多年努力,体育法学研究会在组织建设和学术活动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形成了相对丰富的研究成果和不断扩大的社会影响,呈现出小学科、大作为的显著特色。

法治中国新时代的到来,建设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的使命,为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体育法学研究和不断推进体育法学研究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艰巨的挑战,催促和激励着体育法学研究会和研究者,要更加努力地向前奋进和向上攀升,更好地为法治中国和法治体育贡献力量,也为全球体育法治提供更多的中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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