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选登|卡塔尔世界杯版权侵权行为诉前禁令的思考
- 时间:2022-12-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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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介绍
北京时间12月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收到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提出的行为保全申请。自卡塔尔世界杯开幕以来,上海悦保公司经营的“足球直播网”在首页设置热门直播,点击“观看直播”即可跳转到由沈阳盘球公司经营的“盘球吧”网站观看世界杯赛事直播。根据国际足联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相关授权,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法院提交行为保全申请,请求法院裁定相关公司立即停止并不得继续上述行为。浦东法院在接受申请的24小时内作出裁定,责令被申请人沈阳盘球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并不得在其运营的“盘球吧”网站提供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赛事节目,被申请人上海悦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并不得在其运营的“足球直播网”上设置链接跳转至“盘球吧”网站的卡塔尔世界杯的赛事观看页面。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这也是本次世界杯期间首例诉前禁令。
事件评论
上述裁定涉及国际体育赛事节目的知识产权和赛事转播权。早在11月16日,国家版权局就公布了年度第九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相关赛事节目”位列此次版权保护预警名单中的重点作品。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相关赛事节目作品的相关权利人为国际足球联合会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发布的关于2022年卡塔尔国际足联世界杯版权保护的声明,只有中国移动咪咕、抖音、上海五星体育频道、广东体育频道、广州南国都市频道、广州竞赛频道已获得总台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均未获授权传播卡塔尔世界杯赛事节目。
从此次裁定可以看出,法院认为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赛事节目是具有独创性的视听作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体育赛事节目的著作权。事实上,体育赛事的转播并不是简单地播放现场画面,而是通过预先设定好机位的摄像机实时拍摄进行中的比赛素材并通过导播对镜头画面的精心设计挑选和编辑形成的节目直播画面,包括但不限于真实记录赛事全过程、对比赛的故事化创作、慢动作回放、特写镜头及赛事集锦等。[1]
诉前禁令一般是指提起诉讼前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妨碍其实现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责令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作出一定行为等措施。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发出诉前禁令前往往会进行一定的审查,知识产权诉前禁令的条件一般包括:申请人是否是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诉讼标的是否拥有合法的权利或者诉权;申请人在本案中是否有胜诉可能性;是否具有紧迫性,以及不立即采取措施是否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损害平衡性,即不责令被申请人停止相关行为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害是否大于责令被申请人停止相关行为对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害;责令被申请人停止相关行为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申请人是否提供了相应的担保。[2]
在本案中可以看到,卡塔尔世界杯在全球的影响力和关注度都极高,相关的赛事节目属于时效性非常强的热播节目,带给各方的经济价值巨大。申请人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是中国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一家全资子公司,经合法授权,享有通过互联网以直播、延播、轮播和点播等形式传播卡塔尔世界杯赛事节目的权利及转授权的权利,并有权进行维权,其请求保护的知识产权权利基础稳定。整个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有胜诉的可能性。被申请人的侵权行为发生于卡塔尔世界杯举办期间,结合其侵权行为模式判断,被申请人在未来仍有一定的可能性通过相同的方式进行世界杯赛事节目在线直播或延播等行为。若不及时制止该行为,可能对申请人的竞争优势、经济利益等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害,属于情况紧迫状态。申请人的行为保全申请不仅针对已经和正在发生的侵权行为,同时也是针对即发侵权行为,其指向明确、范围适当,且提供了相应担保,所以采取行为保全措施不会造成当事人之间利益的显著失衡,也不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3]
现实中相关案例表明,知识产权侵权往往伴随着不正当竞争。上述案件中,被申请人利用卡塔尔世界杯赛事的节目资源,设置链接跳转,造成观众分流效果,不正当攫取商业利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实践中有时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与不正当竞争行为会同时申请诉前禁令,如果仅满足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可以单独申请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诉前禁令,这也是体育赛事转播权的又一保护路径选择。在司法实践中,诉前禁令是强大而有效的诉讼利器,其可以让判决书不再是一纸空文,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后果及思考
诉前禁令是一种临时性的救济措施,发出诉前禁令意味着法院经审查后支持申请人的请求,所以诉前禁令会影响案件胜负的走向。而体育赛事的主要特点是时效性强,尤其是在比赛进行期间,是利益最大化的时段,也是侵权的高发时段,所以从严从快处理相关侵权行为是关键所在、重中之重。本次裁定也为我国日后大型国际赛事的权利保护提供了宝贵经验,赛事期间一定要谨防投机分子采用各种方式盗播体育赛事节目。同时,相关执法部门要共同协作依法坚决打击侵犯大型体育赛事节目版权和利用体育赛事节目资源从事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依法及时追究侵权方的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1]褚瑞琪,管育鹰.互联网环境下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的著作权保护——兼评“中超赛事转播案”[J].法律适用(司法案例),2018(12):39-48.
[2]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2016)京73行保1号.
[3]胡琛罡,陈安悦.浦东法院作出首例世界杯诉前禁令,向赛事盗播说不[EB/OL].https://mp.weixin.qq.com/s/bvDlR2PkJzQM-jb7uBe6zw,2022年12月10日.
作者简介:
裴碧君,女,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体育法学网立场。
审校:董赛
编辑:董一凡
本文为“2022体育法律事件评论征集”活动来稿,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