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事件评论|以2022世界杯决赛对裁判的质疑为例,谈足球裁判之“法律素养”

  • 时间:2023-01-09 17:00
  • 分享:


事件介绍


在刚落幕的FIFA卡塔尔足球世界杯阿根廷对法国的决赛当中,波兰籍首席裁判Szymon Marciniak在赛后记者会被问及:阿根廷两名替补球员在比赛进行中违规进入赛场,阿根廷的进球是否应当视为无效。裁判则以法国队也有出现同样的行为解释自己对进球的裁判。赛后几天内超过25万人在网上向国际足协联名要求重新比赛。该说法看似像法国球迷不甘自己的球队未能获胜,但本文认为此事值得探讨的是比赛的规则以及规则的解释。


足球裁判员是足球赛事的执法者,裁判的执法专业程度、风格甚至判罚尺度都有可能影响比赛的节奏与结果,足球裁判的主要职责是担任一场足球比赛中公平正义的主持者,在级别越高的比赛场上,责任更是重大,更别说四年一次的世界杯。然而,即便是在有科技工具的辅助的情况下,任何运动比赛的裁判员都有可能会有错误或误判。因此,值得我们了解球迷们重新比赛的诉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事件评论


国际足联自2016年启用VAR系统(即视频助理裁判)来辅助裁判员做出正确的判罚决定,增设此系统的目的正正是用于帮助裁判员更为合理的应对重大赛事中的焦点判罚。此工具并非尖端科技,但是考虑到裁判员的人性以及足球比赛的观赏性,直到2016年才被普遍采用。过往的比赛仅有一名主要裁判员搭配着多名辅助的边裁以及助理裁判员在执法。不难发现,足球赛场宽广,专业球员运动速度以及比赛的节奏快速变化可能会造成裁判的误判。没有VAR的辅助,误判让比赛显得更有“人性”,这也是国际足联以往支持的原则。观看过比赛的球迷们都知道,被误判的球队,球员、教练员以及球迷的情绪会受到影响,场上运动员的情绪以及技术表现更不例外。且球迷可能会更用力的吶喊助威,也有可能对裁判员辱骂、扔掷东西甚至产生暴力行为。由误判而得利的球队也有可能“得了便宜还卖乖”,不断挑战裁判的底线。在没有科技工具的辅助下,纯粹用人力进行执法,或许不尽理想,但也造就了很多经典的故事,例如球迷们耳熟能详的“上帝之手”。


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IFAB - International Football Association Board)出版的Laws of the Game(下称“比赛规则”)明确说明裁判员在符合规则范围内有权进行判罚。该权限在比赛开始到结束,包含中场休息,所有的判罚都是立即生效。因此,足球裁判在场上的作用是一个根据比赛规则所约定的“法官”。在现行有VAR辅助的比赛当中,裁判员可以选择重新、近距离、多角度的回放比赛动作并且做出“依法、公正”的判罚。比赛规则第五条清晰地规范了启用VAR的范围,即:1.明显的错误或2.严重的事件发生。明显的错误场景有:进球、点球判决、直接红牌犯规、错判或罚下场的球员。在重新看完回放后的判罚即为最终判罚,不得再翻盘。观看VAR的范围也仅限当下正在发生的事件。若有严重的事件发生,主裁判有权请求观看VAR,但所谓的严重事件也需要跟明显错误有关系。本次世界杯决赛中,法国及阿根廷球迷纷纷就有关进球是否有效提出异议,但依据有关规定,本文认为阿根廷进球时裁判没有必要主动启用VAR。


认为进球无效的球迷们引用的规则是第三条第九款(goal scored with an extra person on the field),即,在出现多余人员的情况下进球的处理方式。规则中明确,如果进球后开球前,裁判员发现进攻方有多余人员,则应该取消进球并且将多余人罚下。如果多余人员是第三方人员则以坠球处理。如果多余人员是被进球一方或第三方没有影响进球,则进球视为有效。在进球且开球后裁判才发现有多余人员的,则应当立即罚下多余人员但进球仍然有效。由此可见,在进球后以及重新开球的短暂几分钟当中,如果法国球员没有主动进行抗议或者裁判没有认为进球有异议,一旦开球后再处理违规入场的阿根廷板凳球员,则不改变进球的效力。


反之阿根廷球迷眼中,“阿根廷板凳球员违规进场”根据比赛规则并不违反规定。比赛规则第三条第七款(extra persons on the field of play)中规范了场内多余人员应当如何处理。对于团队人员、替补球员、替换下来的球员、罚出场球员或其他第三人进入比赛场上,裁判员应该:只有在影响到比赛才暂停、将进场人员驱离并且判罚。进场人员如果是第三方人员并且直接影响比赛导致比赛停止,裁判则应该以坠球处理。如果进场人员是某方球队相关人员则裁判应该以罚球或点球给予该方处分。由此可见,阿根廷球员在距离约四分之一的球场距离冲进场上准备庆祝,裁判员没有必要暂停比赛更别说对进球进行无效宣判。


裁判Marciniak在事后的记者专访当中也有提到自己在决赛其他时间存在误判。他认为自己误判某方球员倒地不起是为了拖延或暂缓比赛,但是实际上该球员确实倒地需要检查。然而,针对阿根廷球员违规入场,他不认为有错误,而是拿起手机中的一张照片并且以“法国球队进球时,有七名法国替补球员冲进场”加以解释。他更是解释:“首先,对此进行处罚会影响比赛。几个男孩站起来并且跳到场内的影响为何?”


结    语


本文认为,由于VAR系统的有效介入,本次世界杯决赛中的裁判在执法过程中确实不存在实质性的错误。但不同于司法体系中法官无需招开记者会对其裁判进行说明,因VAR并不会公布介入的细则及所依据的规定,故比赛当值足球裁判员有可能需在赛后针对比赛中某些争议判罚进行规则性解释,本次决赛裁判在这一点上有所欠缺,如在记者向其提问阿根廷进球效力时,裁判员不应拿法国球队照片来合理化自己的判罚,而应当引用国际足联的比赛规则来详细释明,有理有据地阐明其裁判理由:


1.第五条VAR的使用范围:进球本身并无任何争议,无需启用VAR所以没有第一时间了解多余人员入场。


2.第三条第七款替补球员的属性认定以及入场处置方式:替补球员冲进场未影响比赛因此无需暂停。


3.第三条第九款裁判在进球后开球前发现有多余的人在场上以及开球后的进球效力区别:实际当中发生的事情为何,开球前没有异议需要取消进球。


在司法体系里面,法官作为一名运用法律进行裁判的审判人员,会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裁判经验做出符合法律以及程序的判决。足球裁判员做出的判罚,轻则可能影响友谊赛的荣誉,重则是决定世界冠军的归属。如同一名法官,裁判员的判罚也需要有规则依据,同时应该用自己的经验以及专业知识在自由心证的空间在赛场上做出服众的判罚。


作者简介:

廖孟诚(Samuel Liao),清华大学博士候选人。


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体育法学网立场。


审校:董双全、董赛

编辑:董一凡

本文为“2022体育法律事件评论征集”活动来稿,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返回列表